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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海运出口滞报金是如何计算的?

2018-11-23 10:26:40 

海运滞报金按日计征,其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,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,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。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,以人民币“元”为计征单位,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收。

吉路达

计算公式为:进口货物完税价格×0.5%×滞报天数。

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五十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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